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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3-05 10:58:51   责任编辑:admin
根据工作需要,贵港市港北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助理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港北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助理1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遵守宪法和法律,思想政治素质好,具有良好的品行;
(二)身体健康,无不良嗜好;
(三)责任心强,工作有热情,职业道德良好;
(四)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,40周岁以下;
(五)须获得法学本科以上(含)学历,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,熟悉电脑基本操作(优先录取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)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参加贵港市港北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法律顾问助理的报名:现役军人;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报名时间和方式:2026年3月1日—3月5日,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。
1.现场报名:请应聘者自行下载《贵港市港北区司法局招聘法律顾问助理报名登记表》,如实填写一式两份;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,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,到贵港市港北区司法局办公室(港北区行政中心B区412室)(报名时间: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5:00—18:00,双休日、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)。
2.网上报名:请应聘者自行下载《贵港市港北区司法局招聘法律顾问助理报名登记表》,如实填写;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扫描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,发送到港北区司法局的电子邮箱:gbsf4258055@163.com,邮件标题及附件文档名统一格式为:姓名+应聘法律顾问助理。
3.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等请在面试时提供原件备查。
应聘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负责,如有不实,将取消聘用资格,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。
(二)资格审查
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、学历、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,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。
(三)面试
采用单独面试办法,具体面试时间、地点以电话约定为准。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,视为放弃面试资格。
(四)聘用
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聘用,由贵港市港北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《聘用合同》。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(工资待遇不变),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解除聘用。
四、工资待遇
法律顾问助理每月工资3500元(含单位、个人五险)。
本公告未尽事宜,请联系贵港市港北区司法局办公室,咨询电话:0775-425805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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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港市港北区司法局
2026年2月28日